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为增进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了解,提醒学生关注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推动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消费社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评比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权”心为你 “益”路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4日-3月22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比赛要求
手抄报要突出“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具体题目自行设计,材料自备,建议结合自身专业进行创作。
(一) 纸张:手抄报采用A4、8开素描纸或其它类型。
(二) 色彩:文字用黑色笔抄写,插画可用彩色。
(三) 版面:
1.手抄报须包含报头(刊头)、插画、文字。
2.图文并茂,整洁美观,活泼新颖,不出现断版。
(四)内容:
1.消费者权益日的知识、案例以及维权技巧等;
2.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不写错别字;
3.文字内容尽可能以短小的文章安排版面;
(五)署名:班级及姓名写在手抄报正面右下角。
五、评分标准
1.创意性:手抄报的整体设计是否新颖独特,是否能吸引眼球,是否展示了创意和想象力。
2.内容丰富度:手抄报所呈现的内容是否全面、详细,是否包含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案例分析、维权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3.美观程度:手抄报的美学效果如何,包括整体版面布局是否合理、文字图片搭配是否协调、颜色搭配是否和谐等方面。
4.准确性:手抄报所传达的信息是否准确可靠,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原则。
5.教育意义:手抄报是否具有教育意义,是否能够让观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评定手抄报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评比名次和奖项设置。
六、作品提交
1.请参赛同学于3月22日前将手抄报照片发送至邮箱861497870@qq.com ,发送至邮箱注意备注好班级姓名。纸质手抄报交到团委217办公室,作品标注好班级姓名。
2.拍摄手抄报照片要注意清晰度,清晰展示内容及细节,注意手抄报拍摄角度,正面拍摄,不要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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