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优术,善知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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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处理学校党委和行政事务,协调全校的行政管理,促进行学校各处室发挥整体效能;搞好信息管理,做好调查研究,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为党委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统筹、协调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草拟党委和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督促、检查并及时反映学校各项政策、制度、决定的执行情况。

2. 综合处理学校行政事务,协调需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工作。

3.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和文件、信息的收发、审核、打印、督办等工作。

4.负责党委、行政会议的统筹、组织与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协助党政领导班子督促每周重点工作的推进,及时检查会议精神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校政务信息的收集、管理与利用。

6.负责学校学校印章、机要文件和重要信件等管理工作。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检查、反馈处理意见。

8.归口管理全校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与专门档案,对各处室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做好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9.负责全校的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领导和综合性内部事务管理,包括往来接待及有关礼仪、重要会议场所的安排与调配等。

11.负责全校电话、车辆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机关报刊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处是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负责组织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校党委做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承办学校组织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事工作政策,完成人事工作的各项任务。

2.做好全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3.承办全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聘任、任免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落实党委关于干部聘任和考核的规定。

4.负责全校的机构设置、用人计划的审核报批,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5.负责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各项津贴、福利的审核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办理评残、抚恤等事宜。

9.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10.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统战处工作职责

宣传统战部是负责全校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思想理论研究、新闻宣传舆论、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宣传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2、制定学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服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并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好各项学习活动。 

3、规划和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发现、培养典型,不断倡导校园文明新风。

4、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橱窗、电子屏等阵地的信息发布,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的审稿与管理工作。

5做好统战工作,宣传新时期党的统战政策,指导各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调与各民主党派以及党外人士的关系,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培训等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教学改革与发展、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的综合协调、检查与评价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主要职责有: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校教学工作决策,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检查评价等工作;

2.根据学校规划,负责提出有关学校教育发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

3.负责组织学校年度新专业的申报工作,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及重点课程建设;

4.负责组织制订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日常教学的运行与监控;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经验交流,处理教学事故;

6.组织和指导各学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

7.负责编制全校教学工作流程和课程表以及教学设备与设施的统一调度,下达教学任务以及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全校各类考试、考查工作;

8.组织、指导各学部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学部落实实习、实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的总结交流;

9.组织校本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和采购供应工作;

10.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申报、立项、采购、入库、报废及统计报盘等工作;

12.协助办理教师职务的评审及师资引进、培养及进修等具体事宜;

13.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审查全校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14.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的建立,教学资料安全保管与保密;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1.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学部两级管理体系,对学校学生工作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的班主任培训班。组织开展对各学部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

2.制定、完善学校学生思想教育、服务育人和学生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学部执行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深入各学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负责指导各学部对学生的评优和违纪处分等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注册,入学教育、学生证、走读出入证的发放及补办工作、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和老生学期报到注册等工作。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4.负责建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集次一学生处例会,及时沟通、研究学生工作。并定期对各学部学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5.负责对宿舍工作进行督察考核,负责学生公寓工勤人员管理及考评工作。按照各学部寝室相对集中的原则,统筹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学校学生会对宿舍卫生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及时向各学部反馈,同时开展各类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在保卫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宿舍安全检查,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负责宿舍公共区域财产的管理、监督及服务工作,对宿舍公共区域需维修的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协调总务处实施维修。

6.配合有关部门或各学部处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并上报学校领导,指导各学部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善后工作。

7.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课题研讨活动。积极探索学生管理工作新模式,鼓励并支持各学部创新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开展班主任能力竞赛、选拔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论文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和培训。

8.每月负责全校班主任的考核汇总和津贴发放审核工作。

9.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及跨学部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工作;根据处分条例,对各学部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备案;对各学部上报的留校察看、勒今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领导研究审批。

10.负责 “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管理工作,完善制订各项学生资助评定方案和措施,培训相关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检查、督促各学部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全校学生资助档案信息管理,以备接受上级资助工作检查和考核。

11.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部二级预防体系和有效机制,加强对各学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负责在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建立规范学生心理咨询室,联合各学部共同做好重点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12.统筹学校学风建设,开展全校学生学风检查活动。

13.负责组织对各学部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不定期地检查各学部的学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学部学生的就寝、宿舍卫生等情况并及时向各学部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14.负责学生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工作;统筹学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住部保险理赔工作。

15.负责学校学籍管理:

1)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的审核、证明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2)负责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核和实施。

16.负责学生工作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学生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六、专业学部工作职责

学部是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执行部门。学校根据专业布局和专业建设需要,分别设立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基础、现代服务、信息技术、加工制造五个学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教学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2.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制定学部专业发展规划与课程建设方案,起草、修订、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3.确定学年(期)开课计划,布置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开学排课工作,编制课表;开展学部教学检查,监督、检查教学各环节,监控课堂教学质量。

4.负责教师上班考勤、请假、调换课、课时统计和教师考评工作。

5.组织学部考试、阅卷和成绩登入;落实教务处安排的其它考试工作,包括委派监考、阅卷教师,组织报名、成绩登记和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做好学生成绩的登录与存档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资料、试卷的文印工作

6.安排各专业实习和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切实保证基础课实验、专业课实验、实训、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时数和效果,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组织开展教材(讲义)编写与教材建设工作,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8.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申报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等工作,开展教学领域里的改革与研究。

9.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构建学部学科梯队,制定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

10.协助其他有关处室发放学生证、准考证等;负责记分册、考勤表、教学进度表及有关教学材料的发放、回收与建档。

11.抓好学部学风建设,加强学生日常学习行为和纪律的教育与管理。

12.结合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抓好学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搞好教风建设。

13.负责本学部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协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14.负责本学部电化教育技术工作,做好本部电教设备、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做好本学部实验实训设备的出入库管理、分类统计和维护维修等工作,做好教学录音、录像、幻灯、光盘等电教软件的制备工作,以及教学活动的摄像工作;

15.完成教务处或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1.学校学生工作实行各学部负责制度。学部主任必须重视、关心和支持本学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学部副主任对本学部学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学部学生干事在学部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本学部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并接受学生处的业务指导。

2.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及学生处工作计划,结合本学部实际制定本学部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学部班主任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算班主任津贴,结果在每月5日前报学生处审核后再报学校领导审批发放(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鹰潭应用工程学校班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4.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交流总结经验。

5.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结合本学部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本学部学生组织建设。加强对学部学生干部和班委的干部选拔、检查、培训与指导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自主组织和实施本学部科技文化、学生社团和文体等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

6.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学部德育教育、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惜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尊重教师等意识,增强学生团队合作意识。

7.根据本学部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要求,针对本学部所设专业的岗位对从业者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岗位技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和提升。

8.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的考勤管理(含早操、晚自习、宿舍夜宿、上课及各种活动)确保出勤率,抓好课堂纪律管理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杜绝本学部学生参与违法违纪等行为。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作息时间,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学生家长间的联系,做到学生、家庭、学校三者密切配合。

9.组织本学部学生按学校的统一部署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负责维持纪律和检查考勤。

10.负责催交本学部学生欠缴学习费用,确保本学部学生缴费率。

11.负责本学部新生入学的接待、入学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本学部学生假期开学的报到注册工作,并将报到注册情况按学校要求上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到校学生的联系跟进工作。

12.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定期召开各类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动态,分析研究学生中存在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保证学生工作和学生动态的信息畅通,以便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3.负责本学部学生工作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管理本学部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学生综合信息库,主要有学生综合测评、奖惩材料,学籍资料等,尤其是核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相片、家庭地址、家长联系方式、学习成绩和评优成绩,按时按质完成有关材料归档和学生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14.负责组织毕业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签好安全责任协议,负责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指导学生办理好离校手续。做好本学部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15.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的手续并做好材料归档。

16.做好本学部学生宿舍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住宿情况、环境卫生等检查工作,负责与总务处对接做好本学部学生宿舍维修工作。

17.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8.负责做“奖、助、贷、勤、减、免”等资助工作的资料收集、初审、上报工作。

19.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部学生综合测评、评先评优等奖励与表彰工作,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奖金的发放由学部上报学生处审核备案,经部领导签字后,由计财处发放)

20.各学部应按照程序,负责本学部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送学生处审查备案;留校察看、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由学工处上报校领导决定。负责将违纪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到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做好本学部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和违纪处分撤消建议申报工作。

21.负责本学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好本学部学生国防教育,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工作。

22.负责建立健全本学部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学部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同时做好工作过程记录以备核查,若出现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和学校领导,并积极做好处理工作;对于突患疾病的学生,由所在学部负责组织送医就诊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

23.负责本学部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

24.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有关学平险的宣传引导及政策宣讲工作;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请,组织填写本学部学生参保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对学生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学生处审批、建档。

七、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管理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服务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做好招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多方面多途径建立招生网点,形成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招生与就业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3. 负责编报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和录取组织工作。

4. 做好新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新生资料的复核、录入、建档等工作。

5.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记录毕业生就业推荐信息,及时统计就业率,并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追踪服务。 

6.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回访工作,适时组织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会。

7.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教育工作,负责就业指导课的教学组织工作,开展就业教育活动和就业咨询等工作;

8.负责校园网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栏目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并通过该校园网站做好招生和就业宣传。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合作交流执行涉外政策,统筹协调各项涉外事务和合作办学事务,促进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平台的构建与内涵的提升,推动学校适应教育国际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为学校提高教学实训、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及人才培养水平而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外事工作纪律。

2.组织和统筹安排学校的外事活动,拓展学校对外合作交流渠道,负责涉外校际关系的日常联络、交流、接洽等事宜。

3.负责国(境)外来访、考察等的接待与服务工作。

4.负责我校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和手续办理工作以及证照管理工作。

5.责各类长、短期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6.负责落实学生对外交流项目,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及对外交流师生的外事纪律、外事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

8.负责受理、申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办学项目。

9.负责学校师生其它涉外活动的审核与备案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计划财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财经行为,依法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学校正常办学和行政管理中一切经济秩序,确保各项财经政策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2、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负责全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工作,代扣个人所得税,对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申报,办理扣缴等工作。

4、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申办学校收费许可证,根据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5、做好各处室经费指标使用、核算和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费支出预算和有关经费包干指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及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准确、真实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和管理,参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预算,招标、投标工作和合同的审查,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完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等业务。

8、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查阅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

9、按国家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定期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年审、换证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总务处(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后勤服务工作职责:

1. 负责做好后勤事业发展的规划、后勤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考核。

2. 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公共用房和设施的管理、安置、维护等工作。

3. 负责对学校后勤实体(如:超市、邮政中心、食堂等)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做好后勤实体所涉及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特种设备使用、管网维护等后勤运行安全的管理工作。

4. 负责校园水电、防雷、除四害、绿化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与协调。

5. 参与日常办公用品及其他易损易耗物品的采购,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定期盘点,规范建立物品明细台账,严格入库、出库程序,确保仓库管理安全有序。

6. 统筹管理学校临时用工,认真做好临时用工计划,严控用工标准、用工数量,及时统计、报批和结算临时工工资。

7. 负责全校的节能减排工作。

8.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础建设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制定学校基本建设、土地管理与利用的发展规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2.以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为目标、校园规划为依据,做好校领导有关基建工作的参谋。组织编制校园规划的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校园规划,为学校基本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根据学校建设需要,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的编报和调整,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组织安排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工作,组织设计方案比选、审查、论证及报批工作。

4.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标底,负责工程结算的审核。

5.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招标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招标和采购工作,落实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决算送审,督促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和维护工作。

6.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外部关系,办好工程的前期手续,降低工程投资成本,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

7.负责收集整理基建工程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档案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同时,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8.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保卫处

1.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安全保卫、社会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校师生员工的普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按好校园巡察,同一切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行为及违法活动作斗争。

4.依法依规处理学校治安事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对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保护现场工作。

5.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校情,适时上报各种信息,当好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稳定。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制定并落实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学校防火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8.负责校园“110”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9.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治安环境,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工作。

10.协助学校教职工做好户口申报、变更、管理工作。

11.完成校领导、公安机关、国安安全机关、地方综治部门等交办的其它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

1.负责整个校园网的建设及管理,保障校园网络畅通。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计算机及网络机房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支持。

3.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负责学校AO数字平台、党政专网行政办公、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图书等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4.制定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办法,并按管理办法的原则拓展用户,严谨地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事务。

5.负责学校信息的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

6.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公共系统的建设,为全校公共信息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网站的制作与维护,审核、指导、督促各处室网络信息的发布和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8.负责全校各种电教、计算机以及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承担各视频节目制作和摄影、摄像等任务。

9.负责做好学校图书馆库房的管理和日常的图书更新、编号、外借及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安部门汇报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信息安全及国家安全有关的信息。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培训中心

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保障部等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负责制定职业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加强管理、主动创新机制,及时完成学校各项培训相关的工作任务。

3.对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教师的选拔和师资库的管理,针对鉴定科目合理设置培训课程。

4.加强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安排并指导各学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办理、发放相关证书。

5.根据培训需要做好培训教室、机房以及住宿等培训资源的协调和使用。

6.对培训考证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7.对接市委组织部门,围绕“鹰潭市农民学校”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8.对培训企业或单位的培训项目进行跟踪回访,收集有关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费用收取、教师授课、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1.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和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政纪、行风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3.受理对学校各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

4.调查处理学校各部门和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提出行政监察决定或建议。

5.对学校投标、招标、采购、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等工作进行监督。

6.完成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

1.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党政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广大教职工的发展与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党群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收集和反映教职工建议和意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和制定;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

3.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妇女职工特色活动。

4.关心教职工,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益,认真做好女教职工权益保障、帮扶困难职工及慰问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和职工家属工作。

6.负责新会员发展、会籍及会费管理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1.学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全校共青团工作。

2.制定和实施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支部书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和检查全校团的工作。

3.领导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定期举办团干培训班,加强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教育。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加快团的自行运行机制建设,完善团内各项制度,为全面活跃团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切实做好团籍注册工作、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以及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表彰工作。

5.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培养实用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锻炼舞台。

7. 抓好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8.围绕当前形势和学校党政工作重心,紧紧抓住“五四”、“九三”、“十一”等典型节日的宣传教育契机,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开拓进取、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9.指导和帮助各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结合学校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学生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10.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带领学生走向社会,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11.做好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2.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