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委相关节前通报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廉节”。现就严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红包,以及购物卡、名贵特产、烟酒等行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行为。
三、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行为。
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
五、严禁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或福利。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赌博、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纪委综合室
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