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举行 2021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21〕13 号)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全校未参加 2021 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工作方案。
一、考试对象
未参加 2021 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
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刑法、行政处罚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防空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规定。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2.考试地点:学术报告厅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水平。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考试时间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具体的考务工作。
3.端正态度,严肃考纪,杜绝代考、替考现象,认真组织学习,真正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保卫处
2021年12月31日
编 辑:张 停
校 对:洪军明
审 核:徐国明
美工排版:王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