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规范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0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规范我校教辅及课外读物管理工作,我校将全面加强教辅及课外读物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具体内容告知如下。